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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关于缩短行政审批时限下放审批项目的通告
【2008-6-23 15:10:56】 【来源:巴中市公安局】【字体:  】 【颜色: 绿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巴中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行政审批窗口、公安消防窗口,在巴中市公安局机关、交警支队设出入境办证大厅、交警办证大厅两个分窗口。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公安行政效能建设,现将缩短办理时限的审批项目以及下放区(县)的审批项目通告如下:

一、巴中市公安局机关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部门:市局行政审批处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受理、审批以下13个审批项目:

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2、印章准刻证(承诺当场办结);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4、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7、枪支(弹药)携运证、运输许可证核发(承诺当场办结);

8、设立保安培训机构(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9、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10、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1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1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1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出入境管理部门: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作为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分设窗口,在市公安局办公楼前设立出入境办证大厅,受理、审批有关出入境12个项目:

1、外国人签证(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法定时限6个月,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上报审批办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上报审批办理);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审核上报审批);

8、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审批上传制证);

9、前往港澳通行证(夫妻团聚类经张榜公示15日后无异议上报制证);

1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上报制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换发、补发、加注(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交警部门:市局交警支队办证服务窗口,作为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分设窗口,在交警支队办公楼设立办证大厅,受理、审批10个项目:

1、机动车注册登记(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通行许可(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

3、机动车延缓报废(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机动车变更、转籍、抵押、注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承诺当场办结);

5、机动车驾驶人申领许可(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

7、机动车驾驶人换证、补证和注销、年审(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

8、标准警车、警报器、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

9、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安装使用证(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10、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指定(承诺当场办结);

消防部门:消防支队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公安消防窗口,受理、审批有关消防4个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法定时限10—30日,承诺时限6—15个工作日);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法定时限17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以上承诺办理时限,自申请人提供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办证窗口正式受理之日起计算。

二、巴中市公安局下放区、县公安局审批项目

1、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

2、公共信息服务安全合格证审批;

3、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4、四轮低速载货汽车申办牌照、年审;

5、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巴中市公安局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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