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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抗灾救灾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2008-5-15 17:47:22】 【来源:新华网巴中分频道】【字体:  】 【颜色: 绿

“5.12”地震灾害发生后,南江法院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强化防范,突出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全力将地震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地震发生当天,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明杰主持庚即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了省、市、县委关于抗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南江法院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迅速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逐一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是明确责任到人。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明杰为第一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负总责,五名院党组成员就机关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基层法庭和新审判大楼及院机关受损情况调查、非常时期日常审执工作开展、灾时非正常涉诉上访工作等分别牵头负责,任务明确到人头,责任分摊到个人,分线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及其家属正确认识、勇敢面对、理性对待“5.12”地震余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主动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人心不乱。 

四是强化机关值班。为有效防范非常时期出现别有用心的人借灾难发生期间人心不稳之机,到法院无故上访、寻衅滋事,扰乱机关正常秩序,法警大队要强化值班制度落实,安排干警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期间务必要提高警惕,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

五是强化自我保护。在地震余震频繁时段,及时安排专用车辆,将全体干警转移到空旷安全地带。同时要求干警要注意自我防范,提高警惕性,随时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准确掌握地震动态情况,一遇余震发生,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不得停滞于房屋内或楼房林立场所。

(文:彭勇)

 
 
责任编辑:伍治蓉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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